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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凉山州宁南县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8人公告
作者:ystwx 来源:凉山人事考试网 时间:2021-11-22 09:23:04 阅读:691 分享至:
四川公职考试交流群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5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宁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ingnan.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见附件《宁南县2021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同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4)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加分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11 月27日。

(5)在编在职人员(2021年11月27日及以后办理辞职、辞聘、解聘手续的均属在编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6)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二、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5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一览表》。

三、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公告特别是最后的相关事项提示。考生笔试当天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本要求根据疫情形势调整,若有变化将补充公告)。

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7日9:00至12月3日17:00时,报名入口: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785

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及缴费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所载内容如实填写,不得因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毕业证所载专业有不同而进行修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考生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

3.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12月4日17:00结束。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间结束前重新上传照片(报名结束后即12月3日17:00以后,因资料或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不能再上传报名资料或照片,请考生注意。);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将在审核意见处说明原因。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能再改报本次考试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1年11月27日至12月5日17:00时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笔试开考比例为3: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削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名额)。有关情况于2021年12月6日前在宁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

(二)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于2021年12月10日9:00至12月14日9:30前登录网站: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785,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备份并妥善保管。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会计岗位笔试科目为《会计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工作人员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或《会计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公共基础知识》(或《会计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卷面满分100分,主要考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素质。

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8日(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2.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12月16日至12月17日携带有关材料到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政务中心4栋2楼2-8室)进行审核加分。逾期未交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1)少数民族报考者加1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2015年以后被部队旅、团级政治机关批准评为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4)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转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6)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相同类型的加分只计算最高项。凡享受加分政策(含少数民族加分)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在编在职或曾任公职人员,加分须提供录(聘)用时未享受加分的证明(证明由组织人事部门开具)。加分须提供以下材料:

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专科及以上毕业证;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部、教育局、人社局、团委)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6.准考证。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2021年12月25日前在网站: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785查询;笔试总成绩及排名、面试具体事宜等于2020年12月30日前在宁南县人民政府官网查询。

(二)面试

面试由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比例为2:1,具体事宜详见宁南县人民政府官网“通知公告”栏。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人员。实际参考达不到资格复审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有效笔试人员(即不包括笔试科目为零分及以下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和岗位要求的证书(资格证)等。2002年以后毕业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须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方式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组织计划协调沟通能力、明辨是非和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于5日内在宁南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拟体检人员名单等。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被确定为体检对象。

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及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

(三)复检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当日当场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由体检领队人员组织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考生提交复检申请后进行复检,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含尿毒检复检或发毒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六、考核

由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宁南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应聘人员(须进行选岗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选岗通知公布后,选岗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选岗聘用资格;选岗聘用后7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合同》,在初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在服务期内违约者,按宁南县事业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九、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调整公告、补充公告、笔试总成绩、加分、资格复审、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拟聘公示等都在宁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ingnan.gov.cn/]上公示、通知。考生应及时、主动到该网站上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递补

除本公告特别说明的递补外,各环节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监督与回避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详见《一览表》;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

028-85013313,QQ号2477074831

监督电话:0834-4573474

附件: 《宁南县2021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相关事项提示:

1.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考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通知如下:

(1)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来(返)川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2)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的来(返)川考生,需提供3天内2次(间隔24小时,参加首场考试前三天)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本土新冠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旅居史的来(返)川考生,需提供48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4)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5)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调出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6)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招聘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招聘资格。

(7)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8)招聘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招聘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招聘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招聘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招聘,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招聘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9)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招聘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宁南县2021年公招事业人员一览表.xlsx

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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