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7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条件、要求见《2021年邻水县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详见附件1)。
二、考核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考核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大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职位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2年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相应职位的专业、学历、职称(执业)资格等要求(详见《职位表》)。
4.年龄一般为18-35周岁(即1986年1月4日至2004年1月4日出生)。报考县级及以下卫生事业单位取得卫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报考乡镇卫生事业单位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具体详见《职位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试用期内和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和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邻水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上述人员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22年1月4日(本次公招报名第一日)。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4日至1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一)选择职位
报考者在公告网站详细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职位报名(一名考生不能同时报考2个职位,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考试资格)。
(二)报名地点
邻水县卫生健康局406室(地址:邻水县鼎屏镇人民路中段199号)。
(三)报名资料
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两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与职位表相符的专业)、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蓝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其中:(1)邻水县外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同时出具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书面同意报考的证明。(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3)202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职位要求毕业证的,可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本人对所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报名费用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四、面试
(一)开考比例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之比为面试开考比例,本次考核招聘开考比例为2:1。资格审查结束,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名额。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调剂到其他相应职位,不愿意调剂的作为放弃考试处理。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事宜将在邻水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告。
(二)领取准考证
2022年1月14日到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3室(地址:邻水县鼎屏镇青年路317号)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作自愿放弃处理。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2年1月15日。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实践工作能力、心理适应能力、职业认知度等。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及排名在邻水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告。
五、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面试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人员取得的卫生专业技术执业资格级别确定名次;卫生专业技术执业资格级别相同的,根据面试人员取得的学历高低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三)复检及递补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具体事项在邻水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执行。同时,复核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
(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邻水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查无实据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取消聘用和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者审核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县外在编人员须经原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书面同意流(调)动后,方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流(调)动手续。
(三)在公示期内、审核确认、聘用环节和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职位,受聘人员统筹安排聘用到具体单位。
(五)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周年。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公开本次考核招聘举报监督和政策咨询等相关联系电话。
(一)监督电话
邻水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0826)3267720
中共邻水县卫生健康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0826)6907929
(二)资格审查和咨询电话
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6)3267720
邻水县卫生健康局:(0826)6907963
十、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报名时留下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次公告由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邻水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涉及招聘条件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邻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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