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根据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安排,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7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条件、要求见《2021年下半年岳池县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详见附件1)。
二、考核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考核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相应职位的专业、学历、职称(执业)资格等要求(详见《职位表》)。
4.年龄一般为18-35周岁(即1985年12月30日至2003年12月29日出生)。具有对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0年12月30日至1985年12月29日出生),具体详见《职位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试用期内和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和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岳池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上述人员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21年12月30日(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3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地点: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楼三楼308室(地址:岳池县体育路上段36号)
(一)选择职位
报考者在公告网站详细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职位报名(一名考生不能同时报考2个职位,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考试资格)。
(二)报名资料
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与职位表相符的专业)、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蓝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其中:(1)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同时出具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书面同意其报考的证明。(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本人对所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报名费用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面试费80元/人)后,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的考生,凭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缴费当天到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书》。代领者凭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报考缴费收据领取。逾期不领取者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由本人承担。
四、面试
(一)开考比例
本次考核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形成竞争即可开考,资格审查结束,未形成竞争岗位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名额。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调剂到其他相应职位,不愿意调剂的作为放弃考试处理。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事宜另行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告。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暂定2022年1月15日,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面试测评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实践工作能力、心理适应能力、职业认知度等。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于1月19日前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告。
五、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面试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人员取得的卫生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层次、学历层次高低依次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因面试缺考等原因未形成竞争的职位(即参加面试人数低于或等于招聘名额的职位),其考试成绩低于80分人员不得确定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复检及递补
1.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核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2.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3.体检具体事项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告。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执行。同时,复核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
(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查无实据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取消聘用和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者审核确认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相应招聘单位报到,各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在聘用环节和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本次招聘的县级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含一年试用期),贫困地区医学生项目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6周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流(调)动到其他单位。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考核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公开本次考核举报监督和政策咨询等相关联系电话。
(一)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岳池县纪委岳池县监委派驻岳池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826-5897398
中共岳池县纪委岳池县监委派驻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26-5243319
(二)咨询电话:
岳池县卫生健康局:0826-5220214
岳池县人事考试指导中心:0826-5244220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核招聘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相关情况均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yc.gov.cn/)上公示,请考生在报名时留下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次公告由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岳池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涉及招聘条件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下半年岳池县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附件2:2021年下半年岳池县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岳池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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