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定岗招聘下列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 年龄 | 人数 | 性别 | 专业 | 学历 | 备注 |
检验科 采血员 | 28岁及以下 | 1名 | 女 | 护理 | 大专及以上 |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 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管理,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沟通及语言表达能力强;
2.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 取得护士资格证;
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 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5) 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取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有意者请于2021年12月30日下班前线上报名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护士资格证到乐至县人民医院新区行政4楼人事科现场登记报名。
联系人:陆老师、秦老师、郑老师
(扫描招聘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028-23126609
四、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受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我院报到。未经我院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将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六、疫情防控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加招聘的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进入招聘现场:
1.报名、考试时需出示身份证和健康码;
2.境外来乐人员、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须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人员,须持健康通行码“绿码”;
3.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37.3℃且无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
乐至县人民医院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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