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医疗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20〕14号)规定,我县将面向全社会考核招聘具有副高及以上医疗专业技术职称人才1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当日。
二、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考核招聘岗位为沐川县人民医院外科医生1名,具体岗位要求见《沐川县考核招聘高层次医疗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本次考核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报考岗位形成差额即可开考。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未形成差额的岗位,由中共沐川县委组织部、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核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二)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五)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六)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回避的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沐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应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7日
报名地点:沐川县卫生健康局三楼会议室(沐川县沐溪镇交通街713号)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岗位及要求报名,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2)填写《沐川县考核招聘高层次医疗专业技术人才报名信息表》(附件2),一式一份,双面打印;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一览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点地点报名、提供相关证书及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在报名现场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进入考核,考核形式为专业化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若因疫情原因延期,则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uchuan.gov.cn/)另行公告通知。
考核满分100分,设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五)体检
体检相关事项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uchuan.gov.cn/)另行公告通知。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其中女性应聘人员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相关信息将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核结束后,由考核单位形成考核材料,确定考察意见和结论。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人员逾期不参加考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中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县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uchuan.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聘用资格,受聘人员系在职人员的,应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手续的有效书面材料,不提供者不予聘用。
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五、政策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按规定享受相关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3-4602554(中共沐川县纪委监委)
七、其他事项
(一)此次考核招聘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 (www.lspta.com.cn)和沐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uchuan.gov.cn/)发布,后续公告及相关事宜均在沐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uchuan.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防止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沐川县疾控部门和报名当地最新疫情防控规定执行,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疫情防控变化情况并按相应公告要求做好安排,凭疫情期间有效健康证明材料参加招聘各环节。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并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本公告由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沐川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沐川县卫生健康局:0833-4601456
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4602765
附件:1.沐川县考核招聘高层次医疗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情况一览表
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沐川县卫生健康局
中共沐川县委组织部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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