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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兴文县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作者:ystwx 来源: 时间:2023-02-15 17:40:32 阅读:692 分享至:
四川公职考试交流群

兴文县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预防、科研、急救、健康管理为一体的国家三级乙等综合医院,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专业技术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岗位、名额

    详见《兴文县人民医院2023年上半年招聘非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2 .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所有人员,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并凭相关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场报名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原件(网络报名需提供扫描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登记报名。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履职尽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0周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现役军人。

    3 .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1日12:00止(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3.报名材料和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兴文县人民医院报名信息表》1份(详见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证、资格证、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相关荣誉证书及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材料,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开具所在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加盖印章证明原件;

    (2)现场报名:持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兴文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中山街211号,医院行政楼四楼)报名及资格审查;

    (3)网络报名:将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放入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发送到电子邮箱xwxrmyyhr@163.com,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一天内回复审查结果。如一天内未收到回复,请联系兴文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831-8821561。

    (二)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2.面试时间:2023年3月2日15:00;

    3.面试地点:兴文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4.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兴文县人民医院院内公示栏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体检。

    (三)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时间:2023年3月3日08:30(空腹);

    3.体检地点:兴文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体检科;

    4.带上身份证原件,空腹,费用自理。

    (四)公示

    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医院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书面形式并实名向兴文县人民医院纪委反映。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4.办理录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招聘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5.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过程在院纪委监督下进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其它事项

    (一)招聘过程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及时公告。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参加报名、面试、体检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兴文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882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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