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招聘相关专业人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
儿科、急诊、重症医生岗位。
二、名额
儿科医生 3人
急诊医生 5人
重症医生 3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身体健康。
(二)具体条件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相应专业普通全日制研究生毕业,不满35周岁(1985年4月3日以后出生)。
2.相应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相应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不满30周岁(1990年4月3日以后出生)。
3.尚未规培的相应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不满30周岁(1990年4月3日以后出生),进入我院规培,并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
报名人员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条件证书,届时因未取得相应条件证书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取消招聘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考生本人持个人相关资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到巴中市中心医院现场报名。也可通过川北医学院2020年3月25日“医路战役,领航未来”空中双选会报名。
1.时间:2020年4月3日截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地点:巴中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
3.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照1张;
(2)各层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此项仅规培合格者提供);
(4)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其它业绩材料。
4.报考岗位
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和管理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以本人学籍档案、官方网站备案查询和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信息为验证依据。对弄虚作假、证件和资料不实且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公开考试、考核
1.对报名和资格审查合格的普通全日制研究生仅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对报名和资格审查合格的除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外的其余考生进行笔试及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持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医院通知的时间准时参加笔试、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作为拟招聘人员。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3.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招聘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并在巴中市中心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相关招聘手续。
五、待遇和管理
1.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和规培合格的本科生签订劳动合同,同工同酬。普通全日制研究生试用期满,博士给予15万元安家补助费,硕士给予8万元安家补助费,具有海外连续一年及以上相关工作或学习经历的再增加5万元。
2.尚未规培的相应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进入我院规培,并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
六、纪律与监督
我院在本次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最终解释权归巴中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
咨询电话:0827-5201310。
-
2969人浏览丨10-18
-
1630人浏览丨08-31
-
3199人浏览丨04-22
-
3391人浏览丨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