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地点:
为方便考生现场审核,采取县区卫生局审核和大连市卫生局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普兰店市、庄河市(含花园口地区)、瓦房店市、长海县、长兴岛区的考生由当地卫生局负责现场审核,其余考生由大连市卫生局负责现场审核。具体的时间和地点
二、审核标准: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已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三、现场审核时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打印出来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书(必须有验证码,详见后附示例),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确有专长证书》代替毕业证。(外省中专学历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档案原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填写要求:
○1直接报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的考生填写附件2,试用期需满1年,如中间变换试用医疗机构的,则每个机构都需出具一份相应时间的证明,2013年毕业的考生同时还需填写;
○2由助理执业医师升级报考执业医师的考生填写附件3,中专学历和确有专长人员执业期需满5年,大专学历执业期需满2年,如中间变更执业地点的,则每个执业医疗机构都需出具一份相应时间的证明;
○3上述表格缺项、涂改无效。盖医疗机构单位公章,科室章均无效,试用期限截止8月31日;
4、考生身份学历书,需考生单位盖章和法人代表亲笔签字,缺项、涂改无效;
5、考生网上报名并按照规定上传照片后自行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二份,需有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如因考生核对不仔细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负;如考生上传照片不清楚,考点有权要求考生现场重新采集(现役军人报名需要部队团以上单位在申请表上盖上印章)。
6、执业助理医师申请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注册证书时间为准;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张(加盖单位公章);
8、照片2张,要求:上传照片和现场所交照片均为近6个月内的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
9、考生自备档案袋一个。上述复印材料一律用A4纸复印,将所有复印件装订一起;
10、研究生在读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以本科毕业证报名的,需提供临床实践满1年的证明;长学制在读研究生,以本科毕业证报名的,需提供1年临床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临床实践的证明;
2014年毕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以研究生学历报名的,需提供临床实践满1年的证明,还须在今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提供学位证书等材料,证明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2014年毕业的学术学位(原"科学学位")研究生,以研究生学历报名的,需提供1年临床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临床实践的证明,还须在今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上述所提到的证明都由研究生所在学校开具。
四、收费标准:
实践技能考务费和综合笔试费分别收取,现场报名时收取报名费20元,实践技能考试费120元(确有专长人员170元),综合笔试费待实践技能考试结束后收取。
五、其它:
关于其它和考试相关的内容,请定期登陆大连市卫生局网站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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