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各考生:根据浙江省、宁波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的有关规定,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后须经现场确认,否则报名视为无效。现将我市现场确认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 | 单位 |
3月27日 | 市人民医院、江口片、大堰片、尚田片 |
3月28日 | 市中医院、妇保院、城区中心、西坞片 |
3月31日 | 溪口片、莼湖片、萧王庙片、急救站 |
4月1日 | 民营医院及其它医疗机构 |
4月2日 | 乡镇执业助理医师 |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地点:奉化市卫生局一楼医政科。
二、资料要求:
报考2014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并按次序整理。
1、近期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2张。(需露眉露耳,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背面用圆珠笔正楷写单位全称与姓名;统一用小袋子装好。)
2、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二份。(网上报名后确认无误再打印,并本人签字。)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须两面复印在同一A4纸的中间部位。所有复印件【下同】用A4纸复印,均要有所在单位的审核:有"与原件核对无误"及签名日期单位章。)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信网2014年3月18日后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
6、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无学位证书者需提交统一格式的学校证明,证明格式请至奉化卫生网或宁波医学会网站下载。)
7、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截至日期2014年8月31日)。
8、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考核合格证明(2或5年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单位法人签字公章)。
各单位不得出具不是本单位考生的考核合格证明,民营医疗机构以我局备案为准。一经发现,资格审核无效。
三、有关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有关缴费及准考证打印等均由考生自行操作,详见"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第16号)"四、请各医疗卫生单位把现场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及时通知各位考生。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时通知辖区内分院、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等。
五、乡镇执业助理医师
乡镇执业助理医师由单位统一在4月2日至我局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联系人:杨德才 88979581 685008
附件:
1、2或5年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附件
2、一年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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