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卫计局、委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国家卫计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相关要求及自 治区医学考试中心安排,现将我盟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 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审核时间及方式
(一)现场审核时间:3月4日-3月6曰,上午8:30-12: 00、 下午 14: 30-18: 00。
(二)釆取方式:釆用现场审核方式,由旗县市区卫计局、委 直医疗卫生单位业务科负责人带领考生,按照全盟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时间安排表,在规定时间内到锡盟政务服务中心(锡林浩特市经济开发区顺达汽贸北)接受现场审核,并负责维持现场审核秩序。
二、审核程序
(一)受理:旗县市区卫计委、委直医疗卫生单位医务科负责人提交本地区、本单位考生花名册。
(二)考生提供材料:考生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通知单》。
(2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须在报考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过 期的,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报名,但需快完成换证)、军官证、 警官证、文职干部、士兵(官)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居 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 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 核证明》,台、港、澳和外籍考生还须提交《台湾、香港、澳门 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 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5 )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须提交执业助理医 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 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 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 注册证明)。
(6 )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还须提交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7 )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须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8)应届毕业生还须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9 )军队现役考生须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审核同意报考的证明。
(10)考生近期(6个月内)小2寸白底证件照,文件小于40kb , 格式jpg。
(三)学信查询:现场进行学信查询,打印学信表。
(四)确认表打印:经现场审核人员再次核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确定无误后打印确认表。
(五)盟市初审:考生将报名材料交由盟卫计委审核人员进行初审,合格后签字。
(六)自治区复审:盟市初审合格,考生将报名材料交由自治区审核人员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签字。
(六)交费,报名材料存档。
三、其它
(一)考生将现场审核所需报名材料统一装入自备的牛皮纸档案袋中,并贴上封皮(附件2)。
(二)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须认真核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个人信息并签字确认,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该信息将用于医师资格考试和医师注册管理,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信息错误的,不予修改。
(三)伪造或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考生,一经核实,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生如有疑问,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考点联系人: 润还、董海凤,联系电话:0479-8242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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