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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司法行政系统2021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次递补体检名单公告
作者:ystwx 来源: 时间:2022-08-04 16:23:58 阅读:555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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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成都市司法行政系统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次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按照《公告》规定: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不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除外),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两次。按照上述原则,2021年下半年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共有1名考生递补进入体检(详见附件1)。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其他相关配套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工作安排

(一)时间地点

递补体检时间为2022年8月5日(星期五)。请递补进入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日上午8点前按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及签字笔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检录(具体地点届时提前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检录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二)检录要求

请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身份证复印件、过期身份证、户口簿、驾照等)、《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本人近期(6个月内)二寸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2)、体检前48小时内川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行身份检录后方能参加体检。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考生要严格遵守时间规定,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做好行程安排,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二)体检前一天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食用过于油腻高糖分的食物,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

(三)女性受检者生理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胸片等放射性检查。

(四)患有近视的考生请佩戴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自行配备适合的助听装置;心脏病、高血压、哮喘等慢性疾病患者应正常服药。

(五)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各类装饰品以及印花类衣物,女士请勿穿连衣裙以及连裤袜。

(六)体检、复检以及需要作进一步检查的相关费用,请考生按标准自行向体检医院缴纳。

(七)请参加体检的考生逐项如实填写《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中的有关内容,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体检纪律

(一)公务员录用体检将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考生在体检全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考生体检时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父母姓名等信息,违者按违纪处理。

(二)考生在体检中应严格遵守规定,服从安排,全程佩戴口罩,紧跟引检人员;严禁弄虚作假、冒名体检、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录用资格。

(三)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愿放弃。

(四)体检中,如主检医生认为需要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经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同意,由体检医院安排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五)体检结果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具有公务员录用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的结论为准,其他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六、复检及体检结果公布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要求,“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向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1号楼12126办公室)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对于本人提出复检申请并符合复检条件的考生,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复检,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考生视为认同体检结果。

(二)体检结果将通知考生本人。

七、其他事项

(一)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即日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参加体检考生需符合四川省、成都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二)请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联系电话:028-61881878、61888765

附件:

1.成都市司法行政系统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次递补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xls

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司法局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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