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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遂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三次递补体检公告
作者:ystwx 来源: 时间:2022-10-11 16:16:29 阅读:344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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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关于2022年上半年遂宁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上半年遂宁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第三次递补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进入体检人员

招录职位:大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位编码:26308147,准考证号:3051080103604,总成绩:62.67 排名:2。

二、递补体检有关事宜

(一)递补体检暂定于2022年10月12日(星期三)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体检通知书》为准。请进入体检的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1)、《考生体检信息表》(附件2,须贴上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1张),于2022年10月11日(星期二,下午14:30-17:30)到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遂宁市环岛商务中心5406室)领取体检通知书。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有关规定,报考者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负责组织体检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四)请进入体检的考生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注意行程安全、保持通讯畅通。体检有关注意事项和纪律要求详见《体检通知书》,请仔细阅读、严格遵守。凡违反体检工作纪律要求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体检前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领取《体检通知书》和参加体检时,必须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提供的纸质、电子报告均可),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检测,入场时遵守“1米线”规定,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者方可进入有关场所。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得参加本次体检:

1.体检前10天内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的;

2.体检前7天内有境内高中风险区或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有本土病例但暂未划分中高风险地区参照此规定);

3.体检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且未按要求在我市进行3天3次核酸检测阴性的;

4.体检前10天内有来自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社区的发热和/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接触史的;

5.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6.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重点涉疫场所风险人员,体检前7天内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要求进行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健康监测,以及健康码有异常情况,未排除感染风险的;

7.共同居住者为进口货物或入境口岸相关从业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的;

8.体检前7天内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腹泻、肌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且未排除传染病感染者的;

9.未按活动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

相关风险地区查询方式:微信公众号“四川疾控”-“四川疾控健康提示”(以最新时段内容为准)-点击文章底部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四川省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提示表”或关注遂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工作提示。

(四)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或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等疫情防控原因和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参加体检的,请提前与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联系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同意后可另行确定时间进行体检。

(五)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按现场工作人员及医护人员要求,做好防疫工作,保持安全距离,配合主检医生,确保体检有序进行。

(六)考生领取《体检通知书》前应签署《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体检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形势复杂,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我市最新防疫要求,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

联系电话:0825-2989391

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825-2655012

点击查看>>>

1.2022年上半年四川遂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2.2022年上半年四川遂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体检信息表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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