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社区管理水平,按照《山东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和《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经区党工委研究决定,计划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数量
(一)选聘范围
湖西街道中从事社区工作(全日制)的正式编制以外人员,包括人事代理、公益性岗位、劳务派遣人员等。
(二)选聘数量
选聘工作分批次进行。第一批每社区选聘3名,全区共选聘社区工作者42名。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
4.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优先录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未经所在街道党工委审核同意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任职回避规定的,选聘人员应符合《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等文件规定的相关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方式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2021年2月22日至3月3日,到湖西街道党工委报名。报名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1寸免冠照片(含电子版照片)、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双面打印),报名表要有街道党工委的审核推荐意见。
(二)街道党工委推荐。2021年3月5日至3月20日,街道党工委严格审核把关,征求纪委、计生、公安、法院等部门意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通过考试进行选拔,根据成绩和综合评价情况,召开街道党工委会议,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初步人选报区政工部。
(三)组织考察。2021年3月下旬,区政工部会同区社发局、湖西街道组成考察组,对街道党工委上报人选进行组织考察。经综合比较,征求多方面意见,确定最终人选,确保人岗相适、好中选优。
(四)公示。2021年3月底前,对选聘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
(五)正式上岗。2021年4月,社区工作者到城市社区报到,正式上岗,并进行岗前培训。
四、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街道与社区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个人档案。社区工作者接受区社发局和街道的双重管理,区社发局负责统筹管理和考核工作,街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实行三年一聘,凡是不能胜任工作,上级党委对工作不满意,或者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或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均不再聘任。
(二)工资待遇按3岗18级标准执行,相关工资手续由街道报区社发局审核后,报区政工部审批。具体薪酬计算公式为:街道事业编试用期满执行定级工资标准人员平均应发工资×1.0×岗位等级对应的薪酬系数,并发放五险一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同时,采取“兼职不兼酬、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保证薪酬。以人事代理为例,若按照3岗18级标准核定的薪酬低于人事代理现有薪酬,可按现有薪酬待遇继续领取报酬,但不再执行人事代理薪酬自然增长机制,直到随着工龄增长,按照3岗18级标准核定薪酬高于现有薪酬,再执行3岗18级标准。
(三)本简章有关事宜,由区政工部、区社发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635-7100618、7100701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政治工作部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社会发展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