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区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茌平区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茌政办发【2020】24号),受茌平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委托,由聊城通誉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在全区范围内公开招聘77名村级动物防疫员。
一、工作职责任务。村级动物防疫员履行“防疫员、协检员、协保员、指导服务员”四员一体职责,主要承担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宣传、动物强制免疫注射、畜禽标识加挂、免疫及养殖档案建立、动物疫情报告、畜禽养殖统计和信息化基层数据维护等公益性任务;协助做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诊疗、投入品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辅助实施饲养场、屠宰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监管;开展养殖业政策性保险的协保理赔;配合监测采样、疫情调查和扑灭,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病死畜禽、毛皮动物胴体无害化处理及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参与基层畜牧兽医站技术推广和服务等工作。
二、工资与保险:村级动物防疫员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参照《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聊人社字〔2018〕130号)执行,按照“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方式管理。所有村级动物防疫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所需经费由茌平区财政统一协调解决,个人应承担部分统一在工资中扣除。
三、岗位设置
全区招聘77名村级动物防疫员,岗位设置如下:
乡镇街道 | 岗位设置 | 乡镇街道 | 岗位设置 | 乡镇街道 | 岗位设置 | 乡镇街道 | 岗位设置 |
振兴 | 5 | 乐平 | 9 | 杜郎口 | 5 | 贾寨 | 4 |
信发 | 5 | 冯官屯 | 9 | 菜屯 | 4 | 洪屯 | 3 |
温陈 | 8 | 胡屯 | 5 | 肖庄 | 4 | ||
博平 | 8 | 韩屯 | 5 | 杨屯 | 3 |
四、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区的非公职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服从领导,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尽责;
3、派遣的员工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在职防疫员、有执业兽医证、乡村兽医证或相关专业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50岁;
(2)性别:不限;
(3)学历:高中以上,在职动物防疫员可放宽到初中以上学历;
(4)工作经验:有一定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报名、考试及录用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日- 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迎宾大道1848号聊城通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潍坊银行北邻铂唐装饰二楼)
电话:15314165968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毕业证、乡村兽医资格证、助理执业兽医师或执业兽医师资格证、原有村级防疫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同版一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4)报名费100元/人,报名时现场缴纳。
六、其它相关事项:
报名时现场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者要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随时取消其村级动物防疫员录用资格。
七、考试和体检
1、报名工作结束后,由聊城通誉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组织考试,茌平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监督,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应聘的人员以乡镇招聘人数的需求为单位组织招聘,全区应聘人员不统筹成绩和面试成绩。
2、考试分为笔试考试及面试考试,分别占总分的50%。根据考试成绩和招聘岗位,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笔试。 3、组织面试:由同一评委组负责面试,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为准。
4、按照个人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的顺序,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5、考试内容:《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畜牧兽医基础知识。
6、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7、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八、公示及录用
经考试后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合同签定
通过考试的拟录用人员,聊城通誉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参照畜牧部门绩效考核情况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及办理其他人事和劳动手续,茌平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派遣人员的使用与考核等。
十、录用人员的工作地点
原则上在茌平区各镇街畜牧兽医站集中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