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一称“辅警”),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确定聘用的辅警与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辅警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勤务辅警共150名,全部为非执法非涉密辅警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学历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年龄18至30周岁(1989年12月至2002年12月期间出生),其中特种车辆驾驶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至2002年12月期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治安防范及窗口服务岗位辅警须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勤务辅警岗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七)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 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 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 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 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以及经我市公安机关确认辅警身份的。
10.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 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通过中国济南人才网网站(网址:rc.jinan.gov.cn/require/require.jsp)实行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2日9:00— 1月15日 16:00。
查询时间:2021年1月13日9:00— 1月16日16:00。
(一)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应聘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与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岗位要求和应聘条件,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因应聘人员提交应聘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报名与资格初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签订合同等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涉及应聘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打印报名资料。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等报名资料(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体能测评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确定为参加体能测评的人选。体能测评人选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并发布体能测评公告。
体能测评人选需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3项,分别是“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体能测评结果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4)。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五、面试
(一)发布面试公告
对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在报名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选须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领取《面试通知单》。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的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网上打印系统生成的《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各一式一份;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由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
3、个人信用报告(本人凭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报告时间应在本简章发布时间之后);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组织面试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招聘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依次确定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出现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依次根据体能测评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项目成绩优异者入围。
六、体检和政治考核
体检前,在报名网站上发布体检公告,告知体检有关事项。(一)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二)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有关要求进行,对进入政治考核范围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近亲属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三)人员递补
体能测评结果和面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对应聘人员因放弃体检、政治考核、聘用资格,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以及聘用后一年内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可从本次同招聘岗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
八、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经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在职人员拟聘用的,应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一个月内,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聘用资格。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名单,在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用工备案。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期间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岗工作,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新聘用人员薪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等待遇,提供制式服装。岗位薪酬3800元/月(含绩效工资600元),其中特种车辆驾驶岗位薪酬4100元/月(含绩效工资600元),试用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发放试用薪酬。新聘用人员的薪酬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包含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本简章由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5089279
附件:
1、《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2、《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3、《应聘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
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