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吸引优秀人才扎根农村、服务基层,不断充实村级工作力量,受各镇街委托,现就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党建助理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中共正式党员,即2021年2月7日(含)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
4、热爱农村工作,志愿长期扎根基层一线、投身乡村振兴、服务农民群众;
5、有履职尽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党的基本知识,有较强的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品行端正,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
6、年龄在34周岁以下,即1987年2月7日(不含)以后出生;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且需在2021年2月7日(含)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8、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参加组织非法宗族宗教活动人员、涉黑涉恶涉“村霸”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人员,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招聘条件。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计划和岗位
2021年计划招聘农村党建助理员岗位,共计33人。
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2月7日9:00-2月9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2月7日11:00-2月10日11:00
报名网址:台儿庄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z.gov.cn/
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报、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清晰的证件照片。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本次招考,在报名、面试阶段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名人员在招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审查
初审时间:2021年2月7日11:00—2月10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报名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需在2021年2月7日11:00-2月10日18:00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未按期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因疫情影响,面试及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台儿庄区公开招聘农村党建助理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的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实时关注台儿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携带《面试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
面试内容体现岗位特点,委托第三方命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设合格线60分。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果面试成绩相同,按报名时间先后确定人员。
面试成绩在台儿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
面试具体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请随时关注台儿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进行,侧重于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体检、复检、考察或体检、复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等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台儿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台儿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发放《农村党建助理员拟聘用通知书》,凭《农村党建助理员拟聘用通知书》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底依次选择具体工作岗位,上级党组织可根据工作需要作出调整,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试用职务,不再留用。
薪酬待遇
新招聘的农村党建助理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薪酬参照《枣庄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按拟定岗位等级的基本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按镇街新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工资0.8倍确定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起始标准,并根据事业单位工资普调增资情况同步联动调整。
管理与培养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与台儿庄区劳务合作中心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2年,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考核不合格的或者聘用期间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台儿庄区劳务合作中心与镇街签订用工协议,相关镇街党(工)委负责聘用人员的管理、使用、考核。
聘用人员到村担任党建助理员,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地。聘用人员工作报酬所需经费纳入工作地所在镇街财政预算。
符合条件的农村党建助理员可通过换届以合法程序进入村党组织班子;特别优秀的推荐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
农村党建助理员统一纳入全区“村干部后备人才库”重点培养。
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名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0632-6639199
0632-6618364
台儿庄区劳务合作中心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