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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东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农民合作组织要维护农民利益
作者:ystwx 来源:易尚教育 时间:2020-11-09 14:33:37 阅读:2386 分享至:

申论考试是山东公务员考试必考科目之一,想要在山东省考申论中取得好成绩,日常的积累是必不可少。易尚教育特整理了山东公务员考试申论技巧 | 申论热点 | 申论范文等,供考生参考。本次易尚教育的的小编整理2021山东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农民合作组织要维护农民利益。

背景链接农民合作社是广大农民群众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中坚力量。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以来,我国合作社发展迅速,在组织带动小农户发展生产、衔接产销、助力脱贫攻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在某一些地区,却出现损害农民利益现象。比如某地农民以土地入股等方式,与农投加工企业成立产业联合体,保证农产品收购。但是当农产品行情下行时,企业并未兑现保底收购承诺;当农产品行情上行时,当地领导以限制运输等方式禁止往外销售。“公司+农户”这种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变相损害了农民利益。

公考角度解读[提出观点]

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我国农民合作社数量快速增长,产业类型日趋多样,合作内容不断丰富,服务能力持续增强。这说明农民合作组织是适合农村经济发展趋势的。

但是损害农民利益现象发生,说明合作社发展基础仍然薄弱,还面临运行不够规范、与成员联结不够紧密、扶持政策精准性不强、指导服务体系有待健全等问题。亟需进一步规范管理,如此方能提升整体素质,带动农村快速发展。

[意义分析]

农户和公司成立新型合作社对于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大意义。进一步规范农业合作社具有重大意义:

有利于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丰富业务范围、拓展服务功能,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实现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和生态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有利于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小农户的生产组织和服务带动作用,强化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引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实现农民增收、生活富裕;

有利于弘扬合作文化与精神,促进乡风文明,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培养造就新时代新型职业农民,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和文化振兴;

有利于统筹整合部门资源,健全扶持措施,建立部门间综合协调机制,形成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合力。

[对策措施]

一是企业要从长远出发,处理好企业和农户的利益关系。企业要有契约精神,严格按照实现签订的协议和合同行事,如此方能在农民当中赢得信誉,方能获得企业的长远发展。坚持服务成员。把握农民合作社“姓农属农为农”属性,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为农民合作 社成员提供低成本便利化服务,切实解决农民面临的困难。

二是当地政府管理者既要尊重市场规律,也要提升治理能力,坚决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村干部和当地政府工作人员要时刻牢记工作职责,既要做到不越位,充分尊重经济发展规律,坚决杜绝滥用行政权力现象;也要不缺位,增强工作信念,在农民需要时,充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三是加快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抓紧修订农民合作社相关配套法规,完善农民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各地要加快制修订农民合作社地方性法规。大力开展农民合作社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宣传,加强舆论引导,为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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