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威海市区南部,地处威海市城市群中心地带,总面积296平方公里,先后荣获“中国最佳综合实力开发区”“中国十大最具投资价值工业区”“山东省十大创业示范园区”等称号,获批建设中欧(威海)中小企业合作区,成功入选山东省十大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是威海最为活跃的经济增长极和最新城市拓展区。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吸引优秀人才集聚临港、奉献临港、发展临港,根据工作需要,威海临港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1名审计专员、1名工程建设专员、2名招商专员、1名法律顾问共5名专业人才,享受管委工作机构副职待遇;公开招聘10名一级主办管理岗位业务人才。具体职位情况及聘任要求见《2020年威海临港区管委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3.报考专业人才岗位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管理岗位的人员,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与招考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
6.具有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需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聘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10月31日,所任职务职级以2020年10月31日前的任职为准。
(二)岗位条件
各岗位具体条件详见《2020年威海临港区管委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其中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且于2020年10月31日前取得。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执纪执法部门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未经现工作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
7.聘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编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9.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尚在任职试用期内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10.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11.有其它不适宜聘任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及相关考试事宜均通过威海临港区管委网站(http://www.wip.gov.cn)进行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4日9:00—2020年11月8日16:00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诚信承诺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威海临港区报名网站链接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操作: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计划表》中的各项具体要求,严格按照职位条件进行填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可于2020年11月4日14:00至11月8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3.录用计划核减。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的,按1︰2的比例核减或取消录用计划。已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打印《2020年威海临港区管委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本人签署诚信承诺书,并于指定时间登录指定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发布公告。
(二)考试方式
审计专员、工程建设专员、招商专员、法律顾问岗位原则上采取面试方式;一级主办管理岗位原则上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实行百分制,并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进入面试者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其它事项,在威海临港区管委网站公布。
2.面试。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需携带《报名表》(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公务员由所在单位出具工作证明,事业人员提供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以及单位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经招录单位同意,同意应聘介绍信也可在考察前提供。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以及材料不齐全等原因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能力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实行百分制,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予录用。
(三)成绩公布
审计专员、工程建设专员、招商专员、法律顾问岗位面试成绩即各岗位综合成绩;一级主办管理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在威海临港区管委网站公布,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与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四)考察体检
1.考察。由威海临港区党群工作部选派考察组进行等额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及业务素质、综合表现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审核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诚信档案记录、廉洁自律和有无违纪违法问题,如实撰写考察报告,真实反映考察对象实际情况。
2.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结合职位要求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该职位考察对象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报考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公示聘任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威海临港区管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任职、聘任等手续。
四、管理及待遇
聘任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首次聘期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后,薪酬总额一般不超过当地同条件机关工作人员收入水平的2倍。
五、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一)威海临港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机构不明确规格,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任到威海临港区工作的,保留档案身份,实行“档案接续”。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履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加强自己健康管理,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山东电子健康码、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2)等参加考试。
本公告由威海临港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631-5712380
附件2: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附件3:同意应聘介绍信
威海临港区党群工作部
2020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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