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集聚一批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根据《广元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广委办〔2014〕38号)、《广元市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实施方案》(广人才办〔2019〕8号)、《剑阁县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暂行办法》(剑委办〔2016〕139号)精神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招聘)对象、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引进(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基本条件和《剑阁县2020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条件表》(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等要求的各类人才(不包括已在剑阁县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包括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未按规定提供相应证书的(报考教师岗位应具备招聘岗位对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但确因疫情影响无法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可采取“先上岗、再考证”的措施,先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在取得职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其中,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不宜独立承担一门课的讲授任务或幼儿园带班任务。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2021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不属于此次引进(招聘)的范围。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研究生招生计划,就业单位应当提供平等就业机会。本次引进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不限全日制。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引进(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相应引进(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剑阁县2020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在报名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9)失信人员在记录期内的。
(10)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11)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引进(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00名,均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和招聘名额见《剑阁县2020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引进(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建招才引智宣讲小组,分别赴省内知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宣讲推介和现场报名活动,并按程序进行“一站式”引进(招聘)等工作。
(一)报名
本次引进(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岗位报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初审不合格的,可在有效报名期内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须真实、准确填写《剑阁县2020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同时按要求上传(或报送)报名时所需提供的资料。
3.上传(报送)资料和资格初审。
①网上报名。报考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0日18:00前将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岗位编码)”:报考岗位为2020101--2020122的考生发送至635559138@qq.com;报考岗位为2020123--2020145的考生发送至642100386@qq.com;报考岗位为2020146--2020167的考生发送至1953807809@qq.com,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后,于2020年11月20日22:00前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初审是否合格。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②现场报名。本次引进(招聘)在省内部分高校设置现场宣讲推介点,报考者可在现场宣讲推介点报名,并提供报名时所需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并进行资格审查。
③未在网上报名和各现场推介点报名的,可于2020年11月 21日12:00前,携带报名时所需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推介会现场报名点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并发放《笔试考试通知书》。
④网上报名和各现场推介点报名初审合格的本科生,于2020年11月21日12:00前到四川农业大学(成都校区)麦立方推介会现场领取《笔试考试通知书》。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剑阁县2020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1份。
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③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招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⑤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招聘)全过程,若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实情,一经查实,取消引进(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试
本次公开引进(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本科生笔试和面试,博士、硕士研究生只参加面试。本科生笔试成绩仅作为入闱面试的依据,最终依据面试成绩确定入闱考察人员。
1.笔试。对资格初审合格的国家985、211工程计划高校大学本科毕业生和急需紧缺教育、医学、播音主持等专业本科生,按要求进行笔试,笔试科目《综合知识》,笔试将于11月21日下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考试通知书》。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按笔试成绩高于3:1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未达到3:1的全部入闱面试,并于2020年11月21日22:00前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面试入闱人员,请考生务必保证通讯畅通,并及时回复是否参加面试(收到通知后半小时内回复),因考生通讯不畅通和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因此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本次引进(招聘)的资格复审集中在面试前开展,请入闱面试的考生,带上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原件,按电话、短信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资格复审,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由此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人员。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入闱面试同一岗位的本科生在同一套试题、同一组考官的条件下进行面试,最终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对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成绩分数线(70分);同一岗位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由考核组组织加试,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所有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取消引进(招聘)资格。
面试成绩和入闱考察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三)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考察采取实地考察、电话咨询、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岗位的匹配情况,不适宜从事该岗位工作的,不予引进(招聘)。因考察不合格和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可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调剂
对在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等环节中出现的岗位缺额,根据考生意愿,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在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或相近的差额考生中依次调剂。
(五)体检
体检由县组织人事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主管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引进(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本次引进(招聘)采取分批次公示的方式,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第一批公示考察、体检合格的往届毕业生,第二批公示考察、体检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公示前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可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七)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四、主要政策待遇
公开引进(招聘)的高层次人才主要享受的政策待遇有:
(一)安家补助。分别给予硕士研究生8万元、博士研究生1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引进到我县工作的医学类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或主任医师职称的人才,安家补助费30万)。
(二)工作补助。在我县工作期间,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5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助费(其中引进到我县工作的医学类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或主任医师职称的人才,生活补助费每月2000元),期限5年。
(三)编制管理。坚持有编占编、无编调编原则,使用“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实行单列管理。
(四)岗位聘用。刚性引进聘用到管理岗位的人才,硕士研究生可直接任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八级职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刚性引进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才,新参加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新参加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再次参加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工龄满两年可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再次参加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工龄满两年可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九级岗位。按照相关规定,刚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后可直接执行相应岗位转正定级工资。
(五)优惠政策。刚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入住人才公寓。刚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愿意来剑阁工作的,由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协助解决到本县对口单位工作。刚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户籍办理、子女入学等“绿色通道”服务。
五、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在剑阁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jg.gov.cn/发布。
监督电话:
剑阁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15984064999(梁周郎)
咨询电话: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 18781238818(雷 刚)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3458143816(母小华)
18190423566(杜 瑶)
18188357381(林媛媛)
附件:1.剑阁县2020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条件表
2.剑阁县2020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 剑阁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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