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菏泽市人才新政30条》(2020年修订版)和《关于推进人才强区战略深入实施的若干政策(2020年度修订版)》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菏泽市定陶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取得博士学位;取得“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取得“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所建设学科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以报名)。
3.留学人员须于引进公告发布时已取得入围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前500名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仅可报考附件中注明此项条件的岗位)。
4.报名人员须为国家规定择业期内(含2019、2020、2021年)高校毕业生,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不含专升本)。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均不列入引进范围。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6.定陶区教体系统、定陶区人民医院放宽引进条件:一是对报名人员择业期不做限制;二是除第2条、第3条报名基本要求外,接受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人才报名,具体条件见岗位要求。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定陶区范围内的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以及从我区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半年的人员,不得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8.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引进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9.除以上条件外,还须符合岗位其他有关要求。
二、引进岗位、计划和待遇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共计89人,用人单位、岗位计划详见《2021年菏泽市定陶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因报名人数不足造成岗位空缺的,引进计划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并进行公告。
引进人员办理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定陶区人民医院实行备案制管理)。根据《关于推进人才强区战略深入实施的若干政策(2020年度修订版)》文件精神,对新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和留学人员,区财政按照博士、硕士、本科分别给予每月2000元、1500元、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补贴三年;定陶区人民医院引进的人才由医院给予一次性安家费,金额面议。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购买首套自住用房的,由区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对引进的人才在落户、配偶随迁、子女入学、就医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1、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填写《菏泽市定陶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扫描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第1至4项材料,一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报考单位联系邮箱,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报考单位+姓名+毕业学校及专业+电话”。网络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1年3月31日17:00截止。
2、现场报名。根据工作安排,适时到高校举行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双选会,因故错过网上报名的可到活动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须带齐《菏泽市定陶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及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二)现场资格审查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资料:⑴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⑵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⑶身份证;⑷在校期间担任学生职务、获得荣誉的相关文件、证书;⑸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4张。在职工作人员需另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审核后现场归还本人,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
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材料造假者将取消引进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
没有按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不符合引进条件的报名人员,取消引进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答辩、交流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名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从事专业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专业素养,实行百分制。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体检和考察
1.面试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2.组织人员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引进资格。
3.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以从报名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引进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名单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www.dingtao.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引进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考核认定后,办理引进人员编制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报名人员档案材料有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
七、其他
本公告由菏泽市定陶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菏泽市定陶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咨询电话:0530-2223693
监督电话:0530-2129508
附件:
1、2021年菏泽市定陶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2、菏泽市定陶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xlsx
菏泽市定陶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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