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东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是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正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东北地区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综合调查和地质灾害调查监测与防治工作,支撑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中心工作,开展地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
根据地调科研和科技创新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责任、创新、合作、奉献、清廉”的新时代地质文化,学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个人品行,能够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心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有志于投身地质调查事业。
4.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专业技术岗位需适应野外工作,并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相关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其中,应聘人员应以已获得或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且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应届高校毕业生硕士应为199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应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非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在职人员的有关规定。
7.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基本条件
详见《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确定拟接收人选、公示等程序进行,鉴于疫情防控形势,部分招聘流程将视情况逐步开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正式发布公告起至 2021年4月16日止。
2.应聘人员填报材料:
(1)《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应聘登记表》(附件2)
(2)《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2021年应聘人员信息一览表》(附件3),
(3)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明材料、论文专著专利证明材料(封面扉页、版权页)、学习成绩单(高校应届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在职人员)、主要业绩成果和能力素质证明等材料与《应聘证明材料目录》(附件2-4)整理合并为单个PDF文件。
请严格按照规定提供上述材料,如招聘岗位中已特殊标明所招收专业的研究方向,请提供与该研究方向有关的证明材料,如学习相关科目的成绩单、参与相关项目材料等。
3.邮箱地址:cgssyzx@126.com。邮件主题和附件文件名请按照以下格式填写:报名岗位序号-姓名-专业-学历(例:01-张三-水文学及水资源-博士)。请按上述要求填报材料,自制简历及不符合要求材料一律不予受理。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考试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两种方式。笔试分数与面试分数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面试:笔试成绩达合格线以上者进入面试环节,每个岗位按照1:5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面试分为自我陈述和评委提问两部分,主要从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工作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考察,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被确定为考察对象。
(四)考察、体检
各招聘岗位按照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对象名单将及时面向社会公布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人员按中心要求到指定等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实施。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自行放弃应聘资格。
如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因考生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递补。
(五)公示
确定拟聘人选后,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人员毕业院校及专业等基本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工作待遇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聘用为正式职工,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及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董老师 孙老师
联系电话:024-86002965 024-8600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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