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市北区所属事业单位吸引“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来青创新创业工作公告》规定,现将初试成绩(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及面试人选
根据初试成绩,分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入围人选。所有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在“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范围”栏中标注“Y”,以上人员均应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对因资格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弃权产生的空缺,按该职位初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11月5日(周四)9:00—11:30
地点:中共市北区委党校(青岛市市北区商城支路1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免笔试岗位人员无需提供)、本人签名《青岛市市北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高校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青岛市市北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高校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均须在2020年11月30日之前取得。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现场,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内我省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转移至备用复审点,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进行资格复审。
(二)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地点,按照防疫要求就医排查。
(三)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资格复审现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四)来青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或接触史的人员,新确定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0天及最后一例本地病例发病后14天期间来青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青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于11月5日前向市北区人社局(联系电话85801245)和市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治组(联系电话:83761906)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有关说明
(一)请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二)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单。请面试入围人员关注市北区政务网(http://shibei.qingdao.gov.cn)公布的《面试方案》,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
(三)报考人员应及时了解相关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青岛市市北区所属事业单位吸引“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来青创新创业初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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