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郓城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了初审,现将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2)向社会公布,并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1、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
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还需提供之前学习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报到证遗失的,须提供报到证颁发机构出具的遗失证明)、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学习证明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之前学习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
4、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5、在职人员还需提交单位同意应聘的介绍信。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材料造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
每名考生仅可在一个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本人亲自带以上材料到报考单位相应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详见附件1)。
资格审查时因疫情防控不能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需提前与报考单位电话联系,经允许后可将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
二、时间
2020年11月9日—11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没有按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附件2:郓城县事业单位2020年10月人才引进报名初审通过名单.xls
郓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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