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发展改革工作的新需要,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范围
普通高校和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外高校毕业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9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6月9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二、招聘岗位
序号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岗位 名称 | 招聘 人数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备注 |
1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市能源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专业 技术 | 1 | 研究生 | 博士 | 化学、海洋科学、生物学一级学科 |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个人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形式进行。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截止至2021年6月22日18:00时。
应聘人员下载《2021年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按要求如实、详细填写信息,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及岗位要求提报的其他证件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rzfgwrsk@rz.shandong.cn进行报名,邮件名称为“姓名+专业”。应聘人员严格按照邮件主题格式要求发送邮件,否则不予初审。
报名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应聘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及时登陆个人邮箱查询初审结果。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现场资格审核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2021年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应聘人员报名表》;
2. 个人简历(含联系方式);
3. 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一寸近期同底版照片3张;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可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5.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部门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6.主要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目录;荣获国家、省(部)级荣誉情况。
7.海归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对暂未取得认证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按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整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按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按招聘计划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程序办理相关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拟聘用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规违纪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由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同立联系电话:0633-8776616
电子邮箱:rzfgwrsk@rz.shandong.cn
联系地址: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158号
市发改委办公楼2楼203室
附件:2021年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应聘人员报名表
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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