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德人社〔2014〕21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发展服务中心批准,2021年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00名,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1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相应教师资格(详见附件1和2)。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其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均须
于2021年7月16日之前取得。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9年、2020年高校毕业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中,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就业人员报考的岗位。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参加考试,并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五)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经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的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在职教师、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考生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岗位;
5、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 jjjskfq.dezhou.gov.cn(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6日09:00-7月18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7月17日11:00-7月19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照片小于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中学岗位的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严格以毕业证书记载专业为准,填写时有增减变化者,造成的后果自负)。考生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报名信息自动替换修改前信息。初审通过的,以及在报名时间结束后(7月18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7月16日11:00-7月18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7月16日11:00-7月19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愿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应届及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承诺书》(附件4)(参加资格复审使用)。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竞争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招聘计划可调整至其他岗位。核减、调整岗位公告将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jjjskfq.dezhou.gov.cn)发布。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后,于7月17日—18日将相关证明材料以PDF或照片格式发送到邮箱dzfzfwzx@dz.shandong.cn,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并于 7月19日前拨打电话0534-2753008进行确认。
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笔试准考证、《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报到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后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2、其他人员应聘的,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需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信(样表见附件5);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6、报考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就业人员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毕业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样表见附件6)及《应届及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承诺书》(样表见附件4)。
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经开发区发展服务中心审核,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复审时间及地点:网站另行公告。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本次教师招聘笔试时间确定后将提前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jjjskfq.dezhou.gov.cn)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笔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按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不指定教材,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备案制幼儿教师笔试内容侧重学前教育相关知识)。笔试成绩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jjjskfq.dezhou.gov.cn)进行公布,供考试人员查询。根据招聘数和笔试情况,由开发区发展服务中心确定各学段、各学科最低资格分数线。在资格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聘数按以下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不含)以下的按1:3,10(含)至13人(含),统一为27人,14人(含)以上的为1:2。在面试资格分数线以上,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70元/人。(资格复审时现场缴纳)
面试采取试讲(讲课)方式,按报考学科从现行教材中抽取一节课,写出完整教学设计,进行试讲。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划定最低70分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音乐、体育、美术教师面试加试技能考核,技能考核按报名表技能特长项目进行考核,相关器具自带。试讲和技能考核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试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综合成绩并列的,采取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师范类毕业生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
对考察人员的德、能、学业成绩(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从事教师工作的职业道德水准及档案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资格。未经开发区发展务服务中心同意,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愿放弃体检。招聘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报考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五、公示聘用
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弄虚作假或舞弊被举报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颁发《聘用通知书》。对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结合招聘计划,进行高分先选并办理相关手续。与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五年聘用合同(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待遇按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报名及考试、录用等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网站(http://jjjskfq.dezhou.gov.cn),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中小学教师招聘有关事宜以《招聘简章》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服务中心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事业发展部。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4--2753008
0534--2566723
0534--2565987(幼儿教师招聘咨询)
附件1:2021年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a.xls
附件2:2021年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教师岗位计划b.xls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服务中心
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事业发展部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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