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大力推进“海外英才集聚计划”和“青年人才集聚计划”,经研究,决定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一)引进岗位及数量
1、留学人员10名。
2、博士、硕士研究生40名。
3、县直学校博士、硕士研究生80名。
具体引进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见附件。
(二)引进范围
未在山东省内就业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及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为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人员应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
(四)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各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
(五)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七)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4、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
5、在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6、山东省内缴纳过社保、有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记录信息的;
7、引进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引进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按岗引进、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面谈、面试和考察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5日9:00—8月29日16:00。
网上初审及查询时间:8月25日11:00—8月30日16:00。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nling.gov.cn/),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报名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报名人员承担相应后果。报名人员在引进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系统生成报名表后,提报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21年兰陵县青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2、网上初审。经系统生成报名表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3、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时间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现场审查方式。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谈、面试的,将按照规定程序公布或通知本人。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岗位计划数5倍的,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5倍的,增加面谈环节,根据面谈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参考依据。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拟确定为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函调、实地、谈话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引进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引进期间的表现,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引进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核。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考察过程中,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确定为聘用人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聘用到兰陵县县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首次确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不受单位岗位数量限制。
3、聘用人员在兰陵县工作,最低服务期限为一年。
4、引进人才配偶为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可以根据县内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协调办理工作调动。
(八)其他事项
1、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引进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信息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报名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考试所有程序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3、本公告由兰陵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5121719(综合类岗位)
0539-5230961(县直学校岗位)
兰陵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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