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聊发〔2017〕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补充意见》(聊办发〔2019〕14号)、《关于实施“水城优才”工程激活人才制度效能的意见(试行)》(聊发〔2020〕14号)等规定,现将2021年临清市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引进范围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应届硕士以上研究生。
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二年内(即2019年、2020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落实工作单位情况以是否缴纳过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为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5.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与相应学位证书;
6.博士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13日以后出生),硕士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3日以后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临清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二、引进岗位及引进人数
具体引进单位、引进岗位、引进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 9:00-9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9月13日11:00-9月16日12:00
报名网址:临清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inqing.gov.cn/),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引进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9月13日11:00-9月16日12:00
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
引进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核结果。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现场审查
审查时间、地点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提供的材料见附件2。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现场审查通过人员按照要求缴纳面试考务费,具体缴费形式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按每人70元标准缴纳面试考务费。
五、考试
本次优秀青年人才引进不设笔试环节,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中同一引进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名次。面试人员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六、考察和体检
按照引进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实施,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面试成绩进行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引进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因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用、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无故放弃考察、体检、聘用资格的,记入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不得再参加我市本年度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考试。
八、其他
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各种辅导班与引进主管机关无关。
此公告由临清市委组织部、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8906354105
监督电话: 0635-7121745
附件:
2021年临清市市属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岗位汇总表sd.pdf
2021年临清市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应聘须知sd.pdf
中共临清市委组织部
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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