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以及国家、省、市、县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消防救援服务中心编制空缺和人才急需情况,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临邑县消防救援服务中心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岗位情况表)
(五)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4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届及择业期(2019年、2020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1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9年、2020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中,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2016年(含)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9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德州市生源、德州市户籍或在德州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人员)以及外省2019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德州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1年9月14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考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参加考试,并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备案制管理人员(含试用期);
7、与所报岗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
http://www.linyixian.gov.cn(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4日9:00— 9月17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9月14日11:00—9月18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linyixian.gov.cn/)获取报名入口,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审核前多次填报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1年9月17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请考生尽早完成报名,并及时查看个人报名系统审核状态,避免因各种原因错过报名修改时间。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本次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9月14日11:00—9月18日16:00
报名人员提交信息2小时后可进行初审。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后退回应聘人员进行修改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公布的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现行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应当主动联系资格初审单位,向其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资格初审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现行专业目录中已明确的其他专业不再作为近似专业予以认定。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9月14日11:00—9月19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规定时间内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临邑县消防救援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时使用,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应聘人员,不需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将相关证明材料以PDF或照片格式发送到邮箱 lyrsjlyldg@dz.shandong.cn,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并于2021年9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拨打电话0534-7803886进行确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临邑县消防救援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复印件)。免笔试费用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本人,通过认定人员报名缴费截止后统一进行免缴费处理。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招聘计划和报名人数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为避免招聘计划的浪费,核减下来的计划,将依次调整到开考比例最大的岗位。开考比例相同的,按照岗位代码顺序从前往后依次调整。调整后的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面试前提交《临邑县消防救援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认证的,提交于体检前能够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
4、在职人员报名的,还需提交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对按时出具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临邑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在作出承诺后可在考察前提供);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还需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还需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毕业生还需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回避情况。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安排,将提前在临邑县人民网站公布。
考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二)面试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未按面试公告要求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分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进入面试的考生凭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发放的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划定70分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岗位排名顺序,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在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考察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成员至少2人,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意见分合格、不合格两种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经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向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书面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及时告知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择日安排体检。体检暂缓者之后环节均暂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的时间为准。
因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照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人员在公示期内因举报被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弃权或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发放《临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用人单位凭《临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报到后按规定签订《山东省德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做到计划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成绩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临邑县消防救援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各个招聘环节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对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临邑县消防救援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招聘政策咨询及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34-7803886
附件:
1.2021年临邑县消防救援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lya.xls
中共临邑县委组织部 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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