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将郯城县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87名,具体招聘岗位和数量见《郯城县部分单位招聘计划表》。
二、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1986年9月1日后出生,年龄另有要求的见《郯城县部分单位招聘计划表》。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明确结论的。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6、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应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6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3、报名地点:见《郯城县部分单位招聘计划表》。
4、所需材料:
(1)《郯城县部分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承诺书》;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 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张(照片后注明姓名);
(5)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所有应聘材料复印件不予退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条件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一次性集中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按百分制计分,现场打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优先按照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提出聘用建议。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签订用工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相关待遇按照招聘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所招聘人员均不具有行政、事业编制。
四、其他事项
1、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在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入场时,应聘人员必须佩戴好医用口罩,接受现场疫情防控人员测温,主动出示山东电子健康码,人员间隔保持1米以上,不符合疫情要求人员不得入场,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2、应聘人员在报名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通过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了解发布的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及其未尽事宜由郯城县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见《郯城县部分单位招聘计划表》。
监督电话:0539—6107650。
郯城县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24日
附件【附件2:郯城县部分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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