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队伍结构,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引进117名硕士及以上优秀人才(具体岗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一)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承担国家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毕业生;
(二)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其中博士研究生依据《德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聘办法》(德人社发〔2018〕48号),通过双向选择,直接列为考察人选,不占本次引进计划。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四)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均须于2021年10月15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名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于考察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2019年、2020年、2021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
6.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7.乐陵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
8.引进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5日9:00--10月22日18:00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登录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sdllrc.cn),下载公告附件《2021年乐陵市事业单位引进硕士及以上优秀人才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填写,并将《2021年乐陵市事业单位引进硕士及以上优秀人才报名表》电子版及以下材料原件扫描发送至llsrsjrcsc@dz.shandong.cn,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代码”。
报名人员提交相关材料扫描件包括:
1.《诚信承诺书》;
2. 居民二代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 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
4. 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认证的,提交于规定时间内能够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此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对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数的岗位,将根据其他岗位的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未调整的计划进行核减。
四、面试体检
(一)面试
1. 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包括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范围最后一名面试分数相同的,通过增加面试确定。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
(二)体检
面试结束后次日,对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引进;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同意,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的,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还要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六、高分先选
体检、考察后,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具体引进单位,高分先选过程中因弃权出现的岗位上的人员空缺,则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引进人选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八、管理及待遇
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列入事业编制;符合条件人员享受《关于实施“人才兴德”行动建设新时代区域性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德发〔2020〕13号)规定的相关待遇。
九、调剂使用
对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但未被引进的人员,按照专业对口、人岗相适原则,推荐到我市其他事业单位双向选择,服从调剂的,择优引进。
十、其他
(一)本次引进不指定任何单位(包括院校、科研机构、党校、行政学院)和个人编写有关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的培训班。
(二)关于此次事业单位引进硕士及以上优秀人才的考试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请关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有关通知公告内容,将陆续发布。
(三)在人才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咨询电话:0534-6990122
附件:
乐陵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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