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德城区统计工作力量,不断提高统计队伍专业化、标准化水平,经研究,决定为德城区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一批专业统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范围
在德城区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中引进专业统计人才3名。
(二)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好干部标准,工作适应能力强,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务实,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3年以上国家统计机关工作经验,(时间计算截至2021年10月25日)。熟悉统计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及统计技能。具有中级及以上统计师资格证书的,优先选取。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4、除试用期外,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个人取得中级及以上统计师资格证书且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以上“优秀”等次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学历放宽到大学本科及以上。
6、报名人员为在职在编事业编制人员.其中2007年以后取得编制的,需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正式取得。
7、报名人员应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尚在试用期的(招录聘用试用期、任职试用期、公开选拔试用期等);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组织处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程序
主要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实施。
(一)个人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按照要求,于10月25日前向德城区统计局递交书面报名材料,包括《德城区统计局引进专业统计人才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6张、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所在工作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调动证明、编制部门出具的编制证明等。其中,所在工作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调动证明也可在考察时一并提供。
报名地址:德州市德城区政府(东方红路1378号)二楼202房间。
联系人:德城区统计局杜芳芳,0534-2671761
(二)资格审查。德城区统计局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整项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调动,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权重40%)。
(四)面试。根据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测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了解报名人员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创新意识、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能力,满分为100分(权重60%)。
如果报名人员比例超过1:10,先进行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测试,并根据测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进行面试。如果报名人员比例不足1:10,直接进行面试。
(五)考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由德城区委组织部、德城区人社局、德城区统计局联合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深入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考察。
(六)体检。按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引进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引进;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继续进行递补考察、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德城区政府门户网站(www.decheng.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八)管理及待遇。引进人才使用事业编制,试用期为1年,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由德城区人社局、德城区统计局联合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进人才各项待遇,执行德城区现行政策。引进人才在德城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有关事项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由德城区委组织部、德城区人社局、德城区统计局共同组织实施,要严格标准条件,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人才引进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工作人员把关不严、徇私舞弊的,移交德城区纪委监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取消资格,并将情况通报原工作单位。
中共德城区委组织部
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城区统计局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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