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归雁兴聊”,实施“才兴东昌府”行动,根据《中共东昌府区委、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才兴东昌府”行动建设新时代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东昌发﹝2021﹞8号),决定回引一批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聊城市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含我省以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及驻聊的中央、省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本人籍贯、出生地在聊城人员;
(二)配偶籍贯、出生地在聊城人员;
(三)本人曾在聊城工作、学习一年以上人员。
二、引进数量
共引进34人。其中区属事业单位引进5人,区教体局下属学校引进10人,区卫健局下属医院引进19人。详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博士4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硕士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本科生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计算方法同前);
5.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7.2007年(含)以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须为通过公开招录、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方式取得编制;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见附件2);报考人员应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3)。
四、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9:00-11月24日16:00。
通过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www.dongchangfu.gov.cn)报名,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个别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11:00—11月25日12:00。
在报名期间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工作,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三)能力测评
综合类岗位测评采取面谈方式进行,面谈内容包括自我陈述、回答问题等环节;教育类岗位测评采取试讲等方式进行;卫生类岗位测评采取面谈或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测评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按照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考察人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对不形成竞争的岗位,成绩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确定为考察人选。
测评时间等具体事宜另行公布。
(四)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引才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审查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引进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测评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其他事项
在人才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考生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报考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东昌府区委组织部、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东昌府区委组织部:0635-8418618
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5-8419704
附件:
中共东昌府区委组织部
东昌府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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