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海洋中心)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是生态环境部直属的国家级业务中心,主要职能是开展海洋环境监测评价、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海洋生态环境灾害应急响应与损害评估技术支持等。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应为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包括社会人才和2022年应届毕业生;如为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层次、短缺专业等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
(六)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等,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51名工作人员,其中编内24人、编外27人,具体岗位、专业、人数和要求详见附件1。
其中,专业名称可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最新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及其相近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将身份证、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科研项目、论著、获奖荣誉以及其他业绩证明材料扫描合并成1个PDF文件,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nmemcrsc2022@163.com)。PDF文件名和邮件主题统一命为“应聘部门+岗位序号+姓名+学历”。
3.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收到报名邮件回复,视为报名成功。未收到邮件回复的,请更换发件邮箱重新发送应聘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简历等材料进行筛选审查。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方式进行,设置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1:5比例的岗位,结合本人意愿,从通过笔试合格线、符合该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中调剂;调剂后,人数仍不足5人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与面试安排、合格线等,将在海洋中心官网(www.nmemc.org.cn)公布。
其中,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岗位可免笔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面试结束后,组织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在通过面试合格线的人员中,各岗位分别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1:1合成)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复核资格条件。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于由此产生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从达到面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拟聘岗位等信息在海洋中心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录用
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统一组织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开招聘人员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岗位。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违规行为,立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公开招聘人员入职后可按照有关规定申报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城市发展紧缺人才等,享受安家费、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编制外人员录用后,享有与在编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工作安排将根据新冠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适时调整,应聘人员应保持预留电话畅通,密切关注招聘动态。由于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四)未尽事宜或招聘工作安排变动,将在海洋中心官网另行发布。
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411-8478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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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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