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菏泽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菏发〔2016〕19号)、《鄄城县人才新政30条修订版》(鄄发〔2019〕12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鄄城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取得“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国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取得“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建设学科的国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性质要求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身体健康,大学本科生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本次招聘主要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国家规定择业期内(含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应聘。
(五)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数量、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有关要求详见《鄄城部分事业单位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鄄城县部分事业单位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sydwrygl@163.com),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毕业学校及专业+电话”。网络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0年11月30日17:00截止。
(二)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公告。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在校期间担任学生职务、获得荣誉的相关文件、证书(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材料造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
没有按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只进行面试,采取答辩、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岗位匹配度、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等方面的情况,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设定70分为合格线。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体检与考察
(一)面试合格者按照面试合格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二)组织人员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从应聘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鄄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员编制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材料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有关待遇详见《鄄城县人才新政30条修订版》
咨询电话:0530-2350609
监督电话:0530-3616266
附件:
1.2020年鄄城县部分事业单位引进“双一流”院校高校毕业生招聘初步计划第二批
2.2020年鄄城县部分事业单位引进”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鄄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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