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歌剧院建设发展工作需要,2021年我院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央歌剧院隶属于文化和旅游部,成立于1952年,目前是亚太地区最具规模实力、人才优势和影响力的国家级歌剧院,是我国歌剧表演艺术的最高殿堂。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合唱团演员岗位8名、钢琴艺术指导岗位2名,交响乐团演奏员岗位5名,舞美制作中心岗位4名,后勤服务部岗位2名,宣传中心岗位1名。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爱岗敬业,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能;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社会人员须具有北京市户籍,应聘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四、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见《中央歌剧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及材料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应聘人员下载填写《中央歌剧院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zygjyrl@163.com),邮件标题“报考岗位+专业+姓名+联系方式”,报名表中需在相应位置插入电子版本人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3)报考合唱团演员岗位和交响乐团演奏员岗位的,根据自己专业准备不少于2首演奏、演唱视频(同期声),每首3分钟左右,视频要求清晰流畅、MP4格式,不得出现讲话或其他非演奏类声音。未提供本人演奏视频或者视频内容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将不予审听,且视为应聘人员放弃报考;
(4)考生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个人简历、获奖证书等相关资质材料的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及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以电话、短信的形式通知,对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原则上每个岗位开考比例为5:1,如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该比例的,将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考。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考试
1、合唱团演员岗位、交响乐团演奏员岗位分为一试、二试、三试。一试为专业初审,将组织专家评委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视频资料进行专业初审,专业初审满分100分,85分及以上者有资格进入二试;二试考试满分100分,85分及以上者有资格进入三试;三试考试满分100分,9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三试成绩为考生最终成绩。
2、舞美制作中心、行政人员岗位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60分及以上者有资格进入面试,以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考生最终成绩,85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考察
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如出现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或减少、取消相关岗位招聘。如某一岗位应聘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
考察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全面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信息将在中央歌剧院官网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工资福利待遇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人员应对应聘时提交的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出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程,任意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严格遵守执行文化和旅游部及北京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改变考试形式。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115号中央歌剧院
联系电话:010-65514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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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歌剧院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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