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中央统战部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拟公开招聘14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此次公开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共6个单位:
1. 中央统战部机关服务中心(中央统战部机关服务局)。负责部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提供交通、文印、餐饮、医疗保健和物业管理等服务保障,为党外人士提供相关服务;负责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职工住房等基建项目工作;负责部机关节能、环保工作;负责部机关绿化、人口与计划生育、人民防空、爱国卫生、交通安全委员会工作;经营和管理部机关委托的国有资产等。
2. 中国统一战线杂志社。负责《中国统一战线》杂志编辑出版发行、新媒体维护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服务;宣传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报道统一战线重大决策部署、重大会议活动;总结推广统一战线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成果,交流、展示地方统战工作经验和成效。
3. 中国西藏信息中心。负责《中国西藏》杂志的编辑出版、中国西藏网的建设维护等工作,是党和国家重要涉藏新闻宣传机构。
4. 中央统战部信息中心。负责协调全国统战系统信息化建设,实施和推进中央统战部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管理、维护国家电子政务内网上的中央统战部网站和互联网站等。
5. 台湾同学学术交流中心。负责联系有关台湾专业人士。同时作为台湾同学会的秘书处,承担为该会服务的全部职责。
6. 中央统战部宗教研究中心。负责理论探索、文稿起草、调查研究、学术交流,以及涉宗教类图书、音像资料、影视作品的审读,主办《宗教与世界》等内部信息刊物。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统一战线事业;
3. 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规守纪;
5. 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 报考人员应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派遣时须取得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京内生源是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的考生;
8. 大学本科毕业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即1996年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即1993年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2月1日以后出生;
9.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详见《中央统战部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有意报考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2月28日下午17:00期间,按要求填写《中央统战部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提交到指定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报名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多报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始前视情况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中央统战部门户网站公布。岗位取消后,报考该岗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但须符合新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
3.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时间、地点将在中央统战部门户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4.面试和专业考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岗位一般按照5:1的比例(不足5:1的,按实际人数;低于3:1的,取消该招聘岗位)确定参加专业考试、面试人员。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5.考察和体检。按笔试、面试(含专业考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组织专业考试的,专业考试占面试总成绩的40%),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考察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人事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有关材料进行复审。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招考单位承担。
考察结束后,综合笔试、面试、专业考试、考察、体检的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6.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签定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京外生源办理进京落户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 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有关信息将及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央统战部和有关单位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2. 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10-58335274、58335334(工作日期间);监督电话:010-58335644。
3.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考生报名信息请务必认真完整填写,确保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资格。
本公告由中央统战部干部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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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统战部直属事业单位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中央统战部干部局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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