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理工大学创建于1956年,坐落在历史悠久的齐文化发祥地——山东省淄博市,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学校现为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首批高校科研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学校现有27个学院,20个校级研究院,现有3个山东省一流学科,ESI全球前1%学科2个,设有机械工程、农业工程、电气工程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有70个本科招生专业,学科专业涵盖了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历史学、教育学等9个学科门类,已形成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目前,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34000余人,在学研究生3700余人。学校拥有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含分中心)3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中央与地方共建实验室21个,设有全国重点职教师资培训基地。拥有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20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4个、省重点实验室2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7个、省检测研发公共服务基地1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0个、省工程实验室3个,山东工程技术研究院设在我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155号)、《山东理工大学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20〕4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3名,其中高级岗位48人,中级岗位285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
4.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6.港澳台人员应聘按《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155号)中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外籍人员实行合同管理。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理工大学学校网站(http://www.sdut.edu.cn)和其他媒体等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如实填写《山东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省部级以上人才应聘简历和材料一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邮箱:rshch@sdut.edu.cn,博士应聘简历和材料一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邮箱:rcbzp@sdut.edu.cn。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面试、考察、体检结果会在学校官方网站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其他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能够正常毕业,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招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博士研究生,可以采取专业测试、答辩、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经批准,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招聘的中级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取课堂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科研水平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8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待遇
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引进人才按学校引进人才有关政策落实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毕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3-2783385 0533-2786219
电子邮箱:rcbzp@sdut.edu.cn rcb@sdut.edu.cn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15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点击下载>>>
-
2260人浏览丨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