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临沂市河东区中小学师资力量,强化优秀人才引进,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中小学快速发展,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和《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临发〔2019〕4号)有关精神,结合教育实际和事业发展需要,拟公开引进100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校优秀毕业生到我区驻地中小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21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引进计划及岗位要求
引进计划100名,列入事业编制。初中44名,其中语文7名、数学5名、英语5名、物理2名、化学2名、生物2名、道德与法治4名、历史2名、地理4名、音乐2名、体育5名、美术2名、信息技术2名;小学56名,其中语文14名、数学14名、英语10名、道德与法治5名、音乐6名、体育5名、美术2名。
以上岗位报考专业不限,岗位须与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一致。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3.综合素质较高,专业知识扎实,2021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学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书。因受疫情影响学历、学位证书无法按期取得的,经引进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适当延长取得时间;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引进。
四、引进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至21日。
(2)报名地点:临沂市河东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3)报名方式:报考者携带二代身份证、《2021年河东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1)、《诚信承诺书》(附件2)、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报名表》同底版)、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已参加认定,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未按规定提供材料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以试讲形式进行,试讲10分钟,主要考察教学语言、教态、板书等教学基本功,以及教学设计和教学效果等内容。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个引进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试讲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3.考察体检。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4.公示及聘用。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名单在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do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5.应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五、其他
1.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引进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0539-8386336
本《公告》由临沂市河东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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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东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引进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河东区委组织部
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东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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