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淄博信息工程学校教师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淄博信息工程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中等职业学校实施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详见《2021年淄博信息工程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要求。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时限要求: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1年9月12日(报名前一天)及以前取得。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为2021年9月12日(报名前一天)。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工作经历和其他要求。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12日(报名前一天)。
(六)适应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三、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发至指定报名邮箱进行报名。具体办法和要求:
(一)网上报名与初审
网上报名地址:zbxxgcxx@163.com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09:00-9月15日16:00。(以电脑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网上初审时间:2021年9月13日09:00-9月16日12:0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个人应聘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详见附件2)。
2.网上初审
网上初审,根据选聘条件和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期限内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重新提交时,应在邮件主题注明第二次报名,初审结果以第二次报名为准(应聘人员需及时查看邮箱,未按时提交补充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选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需及时查看邮箱,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3.取消、核减计划:报名、初审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按照规定开考比例相应取消招聘岗位。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10月10日上午9:00—11:00
应聘人员可于10月8日9:00—17日9:30登陆淄博信息工程学校网站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为学科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70%和30%。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三)资格审查
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用试讲、答辩等多种方式组织,具体要求详见面试公告。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五)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六)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审核。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以要求重新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淄博信息工程学校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证明为准);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层次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未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的,必须于2年内(自办理入职手续起)取得所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确定参加考试及资格审查人员疫情防控要求(附件2第六条疫情防控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须对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调整的,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资格审查。
五、有关说明
公开选聘相关信息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和淄博信息工程学校官网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官网发布的选聘信息,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3-2185338
监督电话:
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0533-2869835
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533-3148986
区教体局组织人事科 0533-2861659
公告网址:
张店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zhangdian.gov.cn
淄博信息工程学校 http://www.zbxg.net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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