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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山东交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人简章
作者:ystwx 来源:易尚教育 时间:2021-12-17 16:57:35 阅读:714 分享至:

一、单位简介

山东交通学院作为一所以培养综合交通人才为办学特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建校65年来,致力于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党和国家的交通事业输送了大量的管理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学校是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A类),首批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学科”建设高校,是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

学校始终坚持“立足山东,服务交通,面向世界”的办学定位,在济南、威海两地4校区办学,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4000余人、教职工18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480余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650余人,博士460余人;泰山学者(系列)人才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5人,国家级、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人,省部级优秀教师13人,省部级教学、科研团队20多个,20余人入选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学校设有19个教学院(部)、62个本科专业和交通运输、机械2个硕士专业。近年来,学校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坚持应用型和行业性两大特色,持续推进人才培养改革,构建了“公路、水运、航空、轨道”综合交通运输专业人才培养体系。紧跟科技前沿开展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省技术发明一等奖,及其他各类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10余项。

交通教育,累累硕果;筚路蓝缕,凝心聚魄。建校65年来,学校坚持“立足山东,服务交通”的办学方针,秉承“明德至善格物致知”的校训,发扬“严尊勤全”的优良校风,弘扬“爱校 敬业 务实 创新”的交院人精神,以“培养具有爱国主义精神、国际化视野,富有创新意识和实干精神的交通事业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目标,持续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交通行业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4.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交通学院网站(http://www.sdjt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通知均通过山东交通学院人力资源处官网(https://rsc.sdjtu.edu.cn/)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发布,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1. 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7日9:00—12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12月18日11:00—12月28日16: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和相应证明材料。2021年12月27日16:00报名结束后,学校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因个人报名信息或相关证明材料不完整而未通过审核的,后果自负。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网上报名提交材料(以下所有材料须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核验时提供):

(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本科及硕士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

(2)海外留学人员应聘,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位认证的人员,签订承诺书后可报名考试,并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认证,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3)在职工作人员参加应聘,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体检前提供。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还需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还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5)有本人签名、手印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6)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简章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7)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研究方向证明。

(8)教辅1岗位须提供中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28岗位须提供海船船员无限航区三管轮及以上适任证书或成绩合格单;教师29岗位须提供无限航区船长证书;教师30岗位须提供无限航区轮机长证书。

(9)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材料。

2. 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12月18日9:00—12月28日16:00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考生资格初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或缺少报名材料的,初审不予通过。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 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12月18日11:00—12月29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2年1月1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以及《山东交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按照有关规定,此次考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教辅岗位笔试内容为政府会计实务,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校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两天内在“报名系统”中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自行查询。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相关事宜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公布。

2.面试

(1)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教师岗位的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试讲和答辩各占面试总成绩的50%。教辅岗位的面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考察、电话视频连线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核查。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须提供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交通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受聘人员凭此办理入职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及福利参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相关标准执行。

六、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附件5),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应聘人员须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模板见附件6),笔试当日将承诺书提交学校方可参加考试。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石老师,杜老师;

联系电话:(0531)80683959;

举报电话:(0531)80687348;

通讯地址: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

邮编:250357。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在职人员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

4.工作经历证明

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6.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山东交通学院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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