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人才结构,根据省、市、区有关规定,结合教育工作人才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骨干教师1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应聘初中教师岗位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 市外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
5.现工作单位及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6.同时,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二、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中小学骨干教师19名。其中,初中语文学科1名、数学学科2名、英语学科1名、生物学科2名、历史学科2名、地理学科2名;小学语文学科3名、数学学科2名、英语学科2名、体育学科1名、音乐学科1名、美术学科1名。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2020年 12月30日8:00至2021年1月 15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
应聘人员下载《日照市东港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如实、详细填写信息,于规定时间内,将身份证、毕业证(含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个人自荐材料等相关证件材料的PDF电子版和报名登记表(需插入照片),放在以“应聘岗位+姓名”(如“小学语文教师+张三”)命名的文件夹里,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dgqjyjzgk@rz.shandong.cn(邮件主题与文件夹名称相同)。发送邮件后请通过电话(0633-3226766)确认。应聘人员严格按照邮件格式要求发送邮件,否则不予初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5倍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评审结果以电话通知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应聘人员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规定期限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资格复核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在面试时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核。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含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个人自荐材料、区(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等。
应聘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讲课+答辩”的方式进行,时间60分钟,其中准备时间45分钟,“讲课+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主要考察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面试内容为相应学段学科指定教材内容。面试考试费70元。
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采取加试方式,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等额进行考察、体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确因工作需要扩大考察范围的,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和服务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请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招聘网站、微信公众号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对公开招聘违规违纪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3.应聘人员在应聘、考试等过程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求。
咨询电话: 0633-3226766
中共日照市东港区委组织部
中共日照市东港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日照市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东港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12月30日
-
2259人浏览丨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