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立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校的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53年建立的山东省农林干部学校,历经山东省农业干部学校、山东省革命委员会“五七”干部学校、山东省“五七”干部学校、山东省级机关“五七”干部学校,1979年恢复山东省农林干部学校名称,1983年改建为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2013年4月改建为山东农业工程学院,2017年被批准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济南、济北、淄博三个校区,占地面积3682亩。
学校现有28个本科专业、20个专科专业,涵盖工学、农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6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工学为主体,农业工程为特色,以服务现代农业为主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2573人。学校被国家公务员局确定为首批“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特色实践教育基地”,被农业农村部批准为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承担国家东西部公务员、县处级农业领导干部、新型农民等培训任务。
学校拥有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电子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国土资源与测绘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农业科技学院、林业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商学院、人文学院、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课教学部、干部进修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5个二级学院(部)。现有专任教师578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217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482人,特聘工程院院士2名,聘请1名双聘院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名,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名,“齐鲁乡村之星”称号1人,省教学名师1名、省优秀教师7名、山东省农业专家顾问团专家2名、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3名、山东省农业领域“653工程”专家1名、山东省科技兴农先进个人3名。设有13个实验教学中心和52个实验室,建有占地500亩的生态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021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06万册,拥有校外实习教学基地232个。
学校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农科”建设与改革,大力实施“三名工程”,建设与改革成效突出,现有1个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国家级“金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有1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4个省一流专业,9门课程获省一流课程,9个省级教改试点及特色专业、1个省级应用型人才培养发展支持计划专业、22门省级精品课程,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三等奖9项。近五年来,学生在大学生数学建模等国家级和省级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奖项430余人次。
学校联合建有1个院士工作站、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拥有2个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设有齐鲁乡村振兴研究院、农林大数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农业物联网创新研究院、棉花创新研究院、食品科学研究所等8个科研院所。近三年承担厅级以上科研课题159项,其中,国家级立项课题8项,省部级课题119项,厅级课题32项。获省厅级以上科研奖励29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奖励5项,厅级奖励23项;获得国家专利85项,省级地方标准26项,软件著作权68项;出版著作教材43部,发表SCI等收录论文145篇。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三等奖9项。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工作方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研兴校、特色铸校”办学方略,致力于培养理想信念坚定、理论基础扎实、工程素养良好、实践能力突出的现代农业工程师和美丽乡村设计师。学校为山东省高等学校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科技兴农先进集体,被新浪山东教育盛典誉为“山东最具办学特色本科院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9人(中级岗位工作人员8名,初级岗位工作人员41名),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6.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网站(http://www.sdae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人事招聘系统”http://39.104.22.138/qlzp/报名应聘。应聘人员首次使用招聘系统需注册新用户,填写注册信息时要真实、完整、准确。注册成功后可在“人事招聘系统”中查看招聘岗位并报名应聘。报名成功后,请务必及时关注“人事招聘系统”,以免错过通知。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报名系统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相应岗位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及现场资格审核等相关事宜均通过“人事招聘系统”通知。
3.现场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人事招聘系统”通知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逾期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包括:
(1)贴有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且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个人详细简历;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1年3月31日前取得;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事业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6)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需要提供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7)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同时提交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加盖公章的读研究生期间成绩单扫描件或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
(8)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9)有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10)有部队服役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服役证明材料,服役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3月31日为截止日期;
(11)其他对应岗位要求所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拟录取的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对应聘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由我校统一组织,每个岗位采取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在“人事招聘系统”发布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地点通过“人事招聘系统”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说课程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科研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岗位基本技能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40%和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人事招聘系统”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体检在学校指定的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照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总量控制内正式职工。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山东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117861、88117783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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