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0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3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五)应聘人员须在报名之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含留学回国人员);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资格等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2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才25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3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电子邮件报名和校园招聘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3月30日—11月30日,工作日08:30—12:00,14:00—17:00。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需提供的相关材有:
1.《日照市肝胆胰脾外科研究所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职称)、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正在规培的证明材料;
4.应聘具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现已离职的证明材料;
5.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的介绍信;
6.应聘具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岗位的,还需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7.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8.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9.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须出具报名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以上材料须以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日照市肝胆胰脾外科研究所2021年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rzszxyyrlzyb@rz.shandong.cn)。为确保报名工作无遗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须在工作时间通过电话进行确认,联系电话0633—7963931。
(二)报名地点
现场报名:日照市望海路66号门诊楼(1号楼)五楼人力资源部;
网上报名邮箱:rzszxyyrlzyb@rz.shandong.cn.
校园招聘:举办校园招聘的院校(以日照市肝胆胰脾外科研究所实际参加的场次为准);
(三)资格初步审查
初步审查时间:2021年3月31日09:00—11月30日17:30。
招聘单位成立资格初步审查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审查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应聘人员及时登录个人邮箱查询审查结果;不按照要求内容和时间补充审核材料的视为审核不通过。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资格。
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具体岗位招聘任务完成时,相应岗位报名同时截止,不再接受报名。
4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根据《日照市东港区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培育实施办法(试行)》(东卫发〔2020〕4号)规定,符合“一事一议”的,按照相应规定程序引进。
(二)其他人员经初步筛选后进行阶段性集中考试;考试形式为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人员达不到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按实有人数参加。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日照市东港区政府网站、日照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以及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手机畅通,注意接听0633-8022020来电。
5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体检、考察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6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日照市东港区政府网站、日照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平台“日照市中心医院”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在职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如与原单位产生人事劳务纠纷,影响入职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服务期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出服务单位。试用期满进行考核,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经认定符合相应条件的,按照《日照市东港区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培育实施办法(试行)》(东卫发〔2020〕4号)的规定给予相应待遇,具体情况见附件3。
7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相关网站、微信平台发布的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规违纪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633—7963931
日照市东港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3月19日
附件1:岗位汇总表
附件2:报名表
附件3:东港区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进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