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立医院是一所融医疗、科研、教学、急救、预防保健和康复于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枣庄市唯一的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枣庄市医教研和技术指导中心;牵头成立了枣庄市立医院医疗集团和互联网医院。医院设有两个院区,开放床位1900张,在岗职工2497人,拥有省级重点专科2个、省级重点专科建设单位2个、省级医药卫生重点专业2个、省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优势专科与重点专科1个、市级重点学科17个、市级重点学科建设单位4个,挂靠市级质控中心22个,牵头成立市级医学专科联盟11个,山东省临床专科护士培训基地11个,专业学科齐全,医疗设备先进,人才团队优秀,技术实力雄厚。
现根据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发展需要,诚邀医学人才,共谋医院发展。为顺利完成枣庄市立医院2021年第二批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已进行执业注册的,其执业范围须与报考岗位相一致)。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报名之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的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枣庄市立医院第二批急需紧缺人才目录》。
三、报名时间、要求和方式
(一)报名采取同一时间、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09:00-12月3日16:00
(请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报名邮件,否则将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邮箱:zzslyyrczp@163.com
(二)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2寸近期免冠照片。个人应聘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报名表、2.承诺书(诚信承诺书、疫情防控承诺书)、3.本人有效身份证、4.毕业证(专科、本科及研究生)、5.学位证(本科及研究生)、6.医师资格证书、7.医师执业证书、8.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9.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证明、10.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本市公职人员应聘的,须在报名时出具原单位离职相关材料;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在报名时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邮件以压缩包(大小不得超过10MB)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词格式为“岗位名称+学位学历+毕业学校+姓名”。如:“心内科医师+博士研究生+山东大学+李**”;邮件发送后应及时在工作日内与报考单位进行电话确认(0632-328801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发送后不得任意更改应聘信息。
报名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后果由报名本人负责。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单位初审
现场资格审查在专业技能测试的前一天进行,应聘人员时刻关注个人邮箱,相关通知将通过邮件或电话等多种形式告知。资格审查贯穿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
(四)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现场进行缴费并发放《2021年枣庄市立医院第二批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应试通知单》(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时使用)。
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需缴纳专业技能测试考务费70元。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前资格审查、体检前资格审查、聘用前资格审查,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凡报名人员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现场审查材料包括:报名表;承诺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包括各个学历层次);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研究方向证明;在校或工作其间荣誉证书、进修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或离职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五、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专业技能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职业素养、专业技术能力、应变表达能力等。参加测试需进行红外体温监测,并出示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绿色标识二维码。
六、考察和体检
技能测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最终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组织考察。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人选,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业)实绩和在应聘期间的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同时在枣庄市立医院、市人社局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其他
(一)本次专业技能测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在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疫情防控需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应聘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通行码,经体温检测进入考场,设立疫情隔离点,测试全过程按要求佩戴口罩。
九、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龙头中路41号
邮编:277100 电话:0632-3288012
枣庄市立医院网址:http://www.zzslyy.com
附件:
枣庄市立医院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