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微山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微山县人民医院拟公开招收第二批见习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毕业生资格条件
1、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2021年)正常毕业后未就业、未参加过见习的高校毕业生。
2、身体健康,品行优良,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能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管理。
4、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关执业证书。
5、符合见习岗位条件要求,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6、已缴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人员不予录用。
7、见习期间不得参与缴纳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否则取消见习资格,退回见习期间生活补助。
二、报名程序
1、符合招收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索引页和个人页、毕业证、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护理专业需取得护士资格证),微山青年见习基地就业见习报表两份(附本人近期免冠照片)、自我推荐书等材料到见习基地报名。
2、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的分派到相应见习岗位。报名人数多于该见习岗位的,根据报名先后顺序报满为止。
3、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10日17时。
4、见习人员确定后,医院与见习毕业生签订《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由县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负责鉴证。
三、见习岗位及学历专业要求
见习岗位 | 招收人数 | 见习期限 | 岗位要求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 其他条件 |
预检分诊、防疫卡点等科室 | 20 | 12个月 | 护理、护理学及相关专业 | 取得该专业资格证 |
临床医疗 | 4 | 12个月 | 临床医学专业 | |
核酸检测 | 4 | 12个月 | 医学检验技术 | |
药剂 | 2 | 12个月 | 药学专业 |
四、待遇
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医院按《微山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规定,发给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医院和县财政共同承担,见习期间医院负责为见习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毕业生签订协议后需缴纳见习押金,见习时间不足4个月的见习押金不予退回。因病或以落实工作等原因不能继续从事见习岗位工作的,需向医院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医院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批准并办理提前终止见习手续。
五、见习期满后的有关问题
1、医院对见习期满的毕业生进行见习期满考核鉴定,出具见习证明,作为用人单位招聘和选用见习毕业生的依据之一,考核材料装入本人档案。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见习人员的日常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
2、高校毕业生只能见习一次,不得重复见习。
报名地点:微山县城后路10号 微山县人民医院 人事科
联系方式:0537-8367118
微山县人民医院
2021年 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