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护理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数量
1、临床护理10名(其中女性8名,男性2名);
二、招聘条件
1、学历:
全日制高中起点护理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护士执业资格或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2、年龄:
要求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及应急处理能力;身高要求女160cm以上,男170cm以上。
4、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0日—12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2、地点:医院护理部 电话:0632-6636800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护士执业证或护士执业考试合格证、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张。
4、报名缴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0年12月4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技能操作成绩占50%计算考生总成绩。
2、男护单独计算成绩,理论成绩不低于最低录取线80%择优进入面试。
3、男护名额不足,该名额自动转入女性护理。
4、笔试时间:2020年12月5日9:00-10:30;
笔试内容:护理基础理论、各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等,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和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技能操作的人员。
5、面试技能操作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和考生总成绩,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取笔试成绩最高分)。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取消录取资格。对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医院微信公众号、院内公示栏公示5天。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医院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医院合同制人员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