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
A
甲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即“能达目的而不欲”成立犯罪中止
B
甲有犯罪预备阶段或实行行为,但事后放弃主动杀死乙,成立犯罪未遂
C
甲有犯罪的故意,不小心触动扳机,导致乙中弹死亡,成立犯罪未遂
D
甲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不小心触动扳机,乙中弹死亡,该结果违背了甲的意愿,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AD
查看解析请扫码
[易尚教育题目解析]:解析:《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1)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2)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在本题中,甲见乙可怜认为已无杀害必要而收起枪支,属于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即“能达目的而不欲”,成立犯罪中止之后不小心触动扳机,乙中弹死亡,该结果违背了甲的意愿,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本题答案为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