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二建考后审核详细内容整理如下:
一、天津:
考后现场资格复审的办理:2015年开始实行网上资格审核后,未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均需在考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上传的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具备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免试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审核工作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取消该考生当年合格科目成绩,资格复审的有关材料与报名时上传的资料信息不符的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该考生全部成绩。
二、江苏:
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截止到2020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二)上传补充材料。对考后审查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审查部门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三)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四)考后审查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
三、江西:
报名中的“工作年限”及“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条件实行“告知承诺制”,将在公布成绩后进行抽查复核。对有举报投诉的应试人员将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成绩。
四、广东:
考后在线人工核查: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且报名时在线核验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考生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考后在线人工核查实行属地管理。省直考生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各地市考生由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
五、海南:
凡是通过考试的考生,其报名资格都要进行人工审核。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人工审核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工作地在海南或本省户籍。工作地的证明文件(我省社保、我省缴纳个人所得税、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海南分公司或海南项目部出具工作证明文件、中央企业派驻海南的任命文件任选其一以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工作年限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章);
3.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4.免考科目相关证明文件。
六、黑龙江:
考试结束后,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要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报考资格复核抽查。复核抽查中发现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允许报考专业明显不符的,按当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处理。
七、山西:
成绩合格人员须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核,逾期未资格审核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资格审核、证书发放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考试成绩公布后,将于2021年1月发布资格审核通知。资格审核单位将按照报考人员工作单位属地原则,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具体审核时间、地点另见通知。
资格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在山西报名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报名地原则上应与工作单位注册地市一致,资格审核时须提供与现工作地相关的山西户籍或居住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居住证)或社保证明, 2010年后取得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学信网验证报告。对中专毕业的考生将在资格审核后实行抽检或复核,或根据投诉举报情况组织复核。
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复核不合格的,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规定处理。
八、福建:
考后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2月22日至26日。
考后资格审核时,一旦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七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即: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九、河北:
考后审核:考试结束后,考生自行查询成绩。考试机构将利用报名数据信息及上传图片,通过官方数据查验等方式集中对全部科目成绩通过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对存疑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人工复审,具体时间和所需材料另行通知;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全部科目考试成绩予以取消。
十、湖南:
成绩公布后,湖南人事考试网和市州人事考试网站将及时公布需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和资格复核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如无特殊情况,资格复核一般安排在成绩公布30天之内,具体时间和地点以资格复核公告为准。
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按照报名属地原则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须再次核对报考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等相关条件。
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报名表》中相应栏内签字盖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复核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四川:
公示及复核: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验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
十二、重庆:
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采取信息比对、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年限。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按照虚假承诺进行处理,未按要求办理资格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复核结果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
具体复核程序及要求,将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发布,请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和“重庆人社”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发布。
十三、西藏:
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复审):成绩及分数线公布后,成绩上线的报考人员持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为考试合格人员。现场审核时间及要求、分数线将一并通知,现场资格审核只进行一次,逾期将不再审核。
资格审核时,将严格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相关报考条件,条件不符者取消考试成绩。若审核中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并按相关规定处罚。报考人员须注意审核时间,未在审核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的,后果自负。
十四、陕西:
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公布后,成绩上线的报考人员需在综合服务中心网站考试报名系统上传相关资料进行网络资格审核,核查通过人员才可获得资格证书。
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传材料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审核。
(一)审核时间
上传资料时间为1月1日9:00-1月10日17:00时,1月12日9:00-1月14日17:00时查询审核结果,在此期间未通过审核人员可补充上传资料(注:1月14日17:00时上传通道关闭),网络审核截止时间至1月15日17:00时。
(二)审核流程
1.成绩上线人员应提交全面、准确、有效的信息。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成绩上线人员请登陆我中心网站(网址:http://jszf.shaanxi.gov.cn/)“办事大厅-考试考务-考试考务系统入口”按相关内容进行操作。
3.成绩上线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考级别上传以下材料:
(1)报考三科:
①毕业证书;②身份证正反面;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中专、技校及2002年前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无需上传此表)。
(2)报考增项:
①身份证正反面;②资格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书(带有照片显示个人详细信息页面)。
(3)报考免科:
①身份证正反面;②职称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证书(带有照片显示个人详细信息页面)。
4.成绩上线人员有两次上传电子资料的机会,请务必按要求准备资料后及时上传(如上传资料格式不符合要求,需下载“图片处理工具”进行修改合格后上传)。
5.上线人员点击“提交审核”按钮后,请在规定时间登陆中心网站查看审核结果。
十五、青海:
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通过报名资格复审和查询社保等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十六、宁夏:
资格复审:考试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考试机构将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复审,伪造证件的违纪人员同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
以上内容根据各省2020年二建报名公告整理,具体考后审核时间及要求,各省将在考试成绩公布后陆续发布。各省审核要求,一定要根据当地官方文件要求进行准备。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联系官方考务部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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