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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二建考试培训:攻破二建法规 “时间”、“数字”难题!备考干货!
作者:高老师 来源:易尚职业教育 时间:2021-04-23 10:33:44 阅读:674 分享至:

以下内容由成都老牌培训机构——易尚职业教育的资深教师总结归纳,希望能给各位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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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1、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营业执照签发的日期为营业法人的成立日期

2、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算。

4、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申请续展注册,于期满前12个

月内申请6个月的宽展期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5、著作权保护期为 50年。

6、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

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7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抵押权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

 


     第二章    

 

1、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对于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资质有效期届满,企业需要延续资质证书有效

期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被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可以在资质被撤回后3个月内,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核定低于原等级同类别资质的申

请。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3、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注册建造师变更聘用企业的,应当在与新聘用企业答订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 日前 按照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注册建造师变更聘用企业的,应当在与新聘用企业签订聘用合同后的1个月内,通过新聘用企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4、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年龄超过65周岁的;

5、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间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企业应当于项目负责人变更5个工作日

内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网上变更

 

 

     第三章     

 

1、必须招标的范围

同时时具备范围+规模两个条件才必须招标

项目范围: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关系公共利益、安全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融资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

单项合同估算价标准:

(1)施工≥2400万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200万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2100万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多项采购, 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

注: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2、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4、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宙由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宙文件停发售

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6、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7、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8、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