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务院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劳动者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目前,已有21地公布补贴申领相关通知。值得一提的是,这21地中有部分已开通建造师补贴申领。
✔能领建造师补贴的省市有:山东、河南、山西、海南、陕西、四川、天津等地。其中:
海南:取得二建证书申领1300元;
济南:取得二建证书申领1500元;
四川:取得二建证书申领1000元;
近日,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海南人社厅分别发布了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公示通知。
❌暂未开通建造师补贴的有:广东、浙江、安徽、上海、湖北等
一、如何领取补贴?
符合申领条件的持证人,详情通过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了解。
以山东为例: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 → 服务大厅 → 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 → 填写申报内容 → 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查询
以河南为例: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 → 选择所在地 → 市社会保险中心 → 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 申请 → 名单公示
二、各省补贴领取汇总
山东:《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南:《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的通知》
江苏:《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西:《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
海南:《关于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西:《陕西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
四川:《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
宁夏:《宁夏回族自治区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实施方案》
天津:《天津市关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
江西:《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开展自治区本级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贵州:关于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河北:《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
甘肃:《甘肃省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
福建:《福建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
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
吉林:《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
新疆:《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东:《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
湖北:《湖北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办法》
安徽:《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申领补贴时一些常见的问题
Q:必须户籍地才能领补贴吗?
A:不是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破除了地域、户籍制约,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中明确指出,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的,按规定可以领取职业培训补贴。
Q:必须培训才能补贴?
A:劳动者参加培训后确实需要获得相应的证书,才能领取补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中扩大了可申领补贴的证书范围,不再局限于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中规定,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Q:一年内能多次领取补贴吗?
A: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Q:从哪里获取补贴培训相关信息?
A: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当地补贴培训相关信息。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中要求各地提高培训管理服务水平,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公布培训项目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方便劳动者按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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